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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國家海洋局、科技部《全國科技興海規劃(2016年~2020年)》

時間:2017年03月10日 10:32    來源:    作者:    閱讀:

全國科技興海規劃(2016年~2020年)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海洋科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引領支撐作用,增強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推動海洋領域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促進海洋經濟提質增效,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2016年~2020年)》等,制定《全國科技興海規劃(2016年~2020年)》。

一、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拓展藍色經濟發展新空間

(一)發展現狀與面臨形勢

《全國科技興海規劃綱要(2008年~2015年)》全面實施,科技興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和海洋科技進步貢獻率大幅提高,科技興海工作在推動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中取得新突破,形成了多種海洋經濟創新發展新模式。國家逐步建立起科技、産業、教育、财政、金融、涉海部門等多方協作的科技興海工作機制,以及“産學研用結合、中央與地方聯動、海陸統籌”的全國科技興海技術支撐體系,創新了财政、金融等多元投入機制。海洋科技成果産業化進程明顯加快,一大批海洋關鍵技術成果實現深度開發、集成創新和産業化運用,多類海洋新産品進入市場,催生了一批海洋龍頭企業,培育了一批中小型科技企業,推動了一批陸域企業轉向海洋領域。海洋漁業、海洋船舶工業等傳統海洋産業核心競争力大幅提高,生産方式不斷向綠色環保、高效節能轉變。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快速培育和發展,産業規模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十二五”期間年均增速達15%以上。2015年,海洋生物醫藥業實現增加值302億元,比上年增長16.3%,領銜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并成為突出亮點,海水利用業實現增加值14億元,比上年增長7.8%,海洋工程裝備和海洋工程船訂單達到世界市場份額近35%。集約用海、生态紅線、海島保護與利用、海洋維權執法等一大批海洋公益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得到業務化應用,建立了業務化示範系統70餘個,有效提升了海洋綜合管控能力。海洋預報服務方式基本實現由單一要素預報警報向目标型綜合預報保障轉變,初步具備了全球、深遠海及重要海洋通道服務能力。科技興海基礎條件不斷完善,建立了7個國家科技興海産業示範基地和8個國家海洋高技術産業基地,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和産業技術創新聯盟相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鍊條初步形成。

從全球範圍看,海洋經濟發展已進入全面依靠科技創新的新時代。海洋開發呈現出立體、綠色、高技術化的新趨勢,主要海洋國家或地區采取一系列創新舉措促進海洋科技與經濟活動的深度融合,争取在海洋領域獲取更大的利益。綠色、智能、大數據等高新技術帶動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洋旅遊業等海洋傳統産業加速轉型升級。生物技術、納米技術、先進材料、能源與海洋工程等技術領域呈現集體躍升與加速融合态勢,持續推動海洋生物醫藥與功能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高端裝備制造等新興産業蓬勃發展,并将不斷催生新業态、新模式。

從國内發展需求看,科技興海進入全面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為科技興海提供了更加完善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海洋強國戰略以及拓展藍色經濟空間重大部署的落實,既為新技術、新産業的發展帶來廣闊的市場空間,也對形成深水、綠色、安全等海洋高技術體系,帶動海洋經濟提質增效提出更高要求。海洋生态文明建設,迫切需要發展與之相适應的技術途徑,形成基于生态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模式和技術支撐體系,加快新技術和新服務的應用示範,修複和維護海洋生态環境健康,改善沿海地區人民生活質量。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的實施,有利于科技興海開放性發展,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參與國際分工與合作,形成新的發展優勢和競争優勢。

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科技興海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海洋産業的關鍵核心技術仍然受制于人,源頭供給不足,轉化效率不高,協同創新不夠緊密;二是海洋公益服務技術支撐能力不足,海洋關鍵技術裝備自給率較低,海洋生态環境保護與修複技術體系不完善,實施基于生态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的技術途徑和方法相對較少;三是以企業作為主體的海洋技術創新體系尚未形成,基地、園區和創新平台的服務帶動能力還較為薄弱,創新生态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四是科技興海的開放共享發展不足,對實施“一帶一路”倡議的支撐帶動作用有待全面加強。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創新驅動、高效轉化、強化服務、興海強國”的指導方針,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着力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加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加強公益技術支撐服務,營造海洋領域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良好氛圍,促進海洋生态文明建設,推動海洋經濟邁向國際中高端水平。

2.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面向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綜合管理重大需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創新政府服務職能,在關鍵領域和國際前沿方向盡快實現技術突破,加快實用技術轉化,力争形成更多競争新優勢。

堅持協同創新。強化科技創新、商業模式創新與管理創新,推動産業鍊協同創新和産業孵化集聚創新,促進創新鍊、産業鍊和應用鍊高度融合,優化科技興海和陸海聯動的長效機制,構建協同發展新模式。

堅持示範帶動。推進基地平台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通過重點工程、産業示範基地、創新示範城市等示範帶動,形成點面結合、集聚發展的科技興海新格局。

堅持全球視野。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立足我國海洋産業與技術優勢,加強“引進來”和“走出去”,共享全球創新資源和市場,強化産業全球布局和國際交流合作,形成海洋技術和産業合作新态勢。

(三)總體目标

到2020年,形成有利于創新驅動發展的科技興海長效機制,構建起鍊式布局、優勢互補、協同創新、集聚轉化的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海洋科技引領海洋生物醫藥與制品、海洋高端裝備制造、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等産業持續壯大的能力顯著增強,培育海洋新材料、海洋環境保護、現代海洋服務等新興産業的能力不斷加強,支撐海洋綜合管理和公益服務的能力明顯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轉化率超過55%,海洋科技進步對海洋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60%,發明專利擁有量年均增速達到20%,海洋高端裝備自給率達到50%。基本形成海洋經濟和海洋事業互動互進、融合發展的局面,為海洋強國建設和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奠定堅實基礎。

——關鍵核心技術轉化應用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争力的産品和中高端産業鍊,建立覆蓋各專業領域和産業領域國際标準、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海洋技術标準體系。

——基于生态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技術體系基本建立,推廣應用一批業務化示範系統,海洋信息産品的市場化服務能力顯著提高。

——新建10個以上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科技興海示範基地和高技術産業基地,建立多層次成果轉移轉化和技術交易體系,基本形成覆蓋沿海地區的科技興海網絡。

——一批優勢海洋技術、裝備走向國際市場,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以下簡稱“沿線國家”)共同建設一批海洋技術聯合研發、技術轉移中心和高技術産業園。

——科技興海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有利于産業鍊協同創新和産業集聚創新發展的政策環境全面優化,軍民深度融合發展能力得到加強。

二、加快高新技術轉化,打造海洋産業發展新引擎

緊緊把握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重大機遇,集中力量突破一批産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并加快轉化,開發一批中高端産品和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工程裝備,引領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快速發展,帶動海洋傳統産業綠色轉型,推進海洋服務業多元化,提升我國海洋産業的核心競争能力、空間拓展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

(一)推動海洋工程裝備制造高端化

加強海洋船舶産業技術自主創新。突破高性能發動機等核心關鍵技術和重點裝備,提高裝備适用性、可靠性與穩定性,實現産品與技術的集成化、智能化、模塊化。構建涵蓋研發設計、總裝建造、配件供應和技術服務的産業技術體系,全面增強海洋調查船、物探船、極地考察破冰船、豪華郵輪、LNG船、大型LPG船、半潛運輸船、海漂垃圾回收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高端船舶的設計建造能力,帶動提升運輸船舶綠色化技術改造。

大力發展海洋高端工程裝備。推進深水勘探、鑽探、生産和儲運技術發展,突破深水錨泊、動力定位、單點系泊、水下生産、深水管道和立管等關鍵技術,提升鑽井船、起重鋪管船、浮式生産儲卸裝置、深水半潛平台、深水立柱式平台和張力腿平台、人工構造物等裝備的研發設計能力、建造能力和配套系統水平。發展深海空間站、海上大型結構物以及天然氣水合物開發等配套裝備。推進大型高端工程裝備在南海業務化運行試驗。孵化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産品品牌,提升工程總包的技術支撐能力,打造向價值鍊中高端邁進的創新鍊條。

提高海洋高端儀器設備和通用技術産品自給率。強化海洋觀測、監測、監視和探測以及通信組網等高端儀器裝備開發,積極推進通信、組網、定位、材料、防腐、防生物附着、能源補給和海上試驗驗證等海洋通用技術成果轉化及産業化,重點發展高性能智能化傳感器與換能器、無人航行器、無人觀測艇、載人潛水器、通信導航、浮标潛标、雷達、水下接駁、通信導航、遠洋監測和故障診斷系統等各類測量和執行技術裝備,深化天基和空基觀測技術的海洋應用,推動海底觀測網、深海測繪基準等建設,加強軍民技術的轉移轉化。

(二)推動海洋生物醫藥與制品系列化

創制新型海洋生物醫藥和功能性食品。加快海洋天然藥物和中藥的開發和二次開發,以及新型海洋醫用材料和高靈敏度、高特異性診斷試劑的研發,加大功效确切的海洋新資源、特殊醫學用途和保健養生等功能性食品的開發應用,提高産業鍊資源配置能力,促進從初級低端資源産品向高質化和綜合利用的轉變,推動産業标準體系與國際接軌,獲得一批國家新藥、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等相關批件及證書。整合優化海洋藥源生物種質、基因和天然化合物等資源庫建設,發展産業亟需的海洋藥物篩選評價、海洋醫藥制備和制劑工藝技術等支撐平台。加快海洋微生物高通量原位培養新技術的應用,推動發現新的功能微生物,為海洋生物醫藥和功能性食品開發提供持續的資源保障。

開發綠色安全的海洋生物制品。加快海洋生物酶、多肽等新産品的創制,推動一批工業酶制劑、多肽制劑和工具酶産品進入市場。開發動物用海洋微生物疫苗和抗菌、抗蟲綠色獸藥和抑菌防黴劑,研發一批安全高效的新型微生态制劑、功能型飼料添加劑、精準生物肥料、綠色農藥和免疫增強劑等農用制品,獲得一批國家相關批件及證書,打造若幹海洋生物制品名牌企業。

推動海洋工業原料和生物材料規模化生産。采用高新技術,開發綠色工藝,大力推進高質化、高值化海洋多糖、蛋白類及脂類等藥用和試劑級原料的産業化。加強新型海洋纖維/紡織、分離和環保材料的規模化應用,并拓展到工農業生産領域。應用基因組學技術、綠色生物反應器等現代生物制造技術,開發藥用、工業用海洋生物良種培育、規模生産、高效加工等關鍵技術,并進行規模化生産示範,建立産業标準和規範。

(三)推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規模化

顯著提升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關鍵裝備自給率。突破膜法、熱法海水淡化關鍵裝備系列産品制造關鍵技術、一體化海島或船用海水淡化裝備生産技術,開發系列化成套裝備和産品,加快海水利用關鍵裝備系列産品制造和海水處理綠色藥劑研制,提高關鍵裝備可靠性、穩定性、配套能力和競争能力。突破海水利用規模化設計、加工和制造技術,完善産業鍊條,打造2個~3個具有國際競争力的龍頭企業,建設若幹自主技術的大型海水淡化示範工程,支持有條件的海島開發利用深層海水資源,全方位、體系化地促進海水淡化産業規模化發展,實現自主海水淡化技術裝備規模出口。

基本實現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材料的國産化。以顯著增強海水利用對國家水安全、生态文明建設的保障能力和國際競争力為目标,大力推進海水淡化膜材料、新型傳熱材料、海水化學資源提取材料的研發應用,大幅提升相關材料的可靠性和規模化應用水平。

廣泛推廣海水直接利用。突破高濃縮海水循環冷卻水處理、高效海水冷卻塔、基于正滲透補水技術的海水循環冷卻水處理等關鍵技術。推進現有企業海水循環冷卻替代海水直流冷卻試點示範,在濱海新建企業推廣應用海水循環冷卻技術。在沿海城市和海島新建居民住宅區,推廣海水作為大生活用水。

支持濃鹽水利用。加速海水提鉀、提溴和溴系鎂系産品的高值化深加工技術裝備轉化應用,培育發展氘、氚等微量元素提取技術,建設專用分離材料和裝備生産基地,提高産品附加值。鼓勵鹽業及鹽化工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實現傳統工藝改進和綠色升級。

專欄1—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十三五”期間,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大力發展海洋新興産業和現代海洋服務業,推進海洋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加強海洋科技自主創新體系和重大創新平台建設,加強國際合作交流,集聚一批世界一流的海洋科研機構和研發中心、海洋高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構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科技教育人才高地。

加快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成果産業化推廣,以城市為示範單位,繼續開展以科技成果轉化為牽引的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工作。聚焦填補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裝備、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3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短闆,培育新的發展動能,提升區域發展比較優勢,積極推進産業鍊協同創新、産業孵化集聚創新,通過中央政策引導和獎勵支持,鼓勵地方創新體制機制,完善财稅、金融、産業激勵等政策,引導更多資源要素投向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争取在海洋生物産業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争力的優勢産品,形成中高端全産業鍊;海洋高端裝備自給率達到50%以上;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關鍵裝備自給率達到80%,成套裝備和工程走向國際市場。

(四)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工程化

推動海洋能開發産品化。突破海洋能裝置設計制造、能量捕獲、動力輸出、水下密封、防腐防污損、海上施工等關鍵材料和工藝瓶頸,提高裝置轉換效率,降低建造和運行成本,提升可靠性、穩定性及可維護性。重點開發300千瓦~1000千瓦模塊化、系列化潮流能裝備,50千瓦~100千瓦模塊化、系列化波浪能裝備,萬千瓦級低水頭大容量潮汐能發電機組,50千瓦溫差能發電關鍵技術和裝備,海洋藻類等能源植物的規模化生産、低成本能源化利用技術與工藝,并分别産品化。開展不同種類海洋能技術應用示範工程。

拓展海洋能技術應用領域。開展适于海洋觀測儀器的小型化、模塊化海洋能發電裝置研制,開發深海網箱養殖、海洋牧場建設等定制化海洋能發電系統,研發适合極地極端環境的海洋能供電系統,集成開發适應于特殊資源環境的波浪能供電以及溫差能發電、制冷、制淡等綜合利用系統。

專欄2—海洋能開發利用技術示範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突破海洋能關鍵核心技術。重點建設百千瓦及兆瓦級潮流能、百千瓦級波浪能模塊化、陣列化示範工程,建設10兆瓦溫差能發電示範工程,啟動萬千瓦級潮汐能電站示範工程建設。開展與海洋儀器、裝備和深海養殖等相結合的海洋能供電系統應用示範,推動分布式海洋能應用。構建海洋能資源評價、技術創新與标準體系。加快建設海洋能海上試驗場和海洋能示範基地。争取在有電力及淡水需求且海洋能資源豐富的海島,開展海洋能獨立電力系統示範工程及大型并網工程建設。

(五)推動海洋新材料适用化

突破海洋新材料開發制造關鍵技術。面向深遠海、極地資源開發的需求,重點開發高強耐壓輕合金、高品質特殊鋼、全服役周期金屬結構材料、耐蝕防污損材料、浮力材料、密封材料、特種功能材料、一體化包覆材料和高可靠性焊接材料,實現海洋新材料的多功能化、綠色化,并在海洋儀器、海工裝備等方面應用推廣。

拓展海洋新材料技術的應用示範。推進特種功能材料技術、海洋石油平台及輸送用高可靠長壽命新材料技術、海洋資源提取高效吸附材料技術、海洋資源利用及海水淡化新材料技術、人工島礁和海上平台建設工程材料技術、極地開發特種功能材料技術等方面的示範應用。推動環保型水産養殖材料、海水綜合利用新材料、通信/電力及介質等傳輸材料、新型船舶低成本輕質材料的新産品推廣轉化。

提高海洋材料産品品質保障水平。加強海洋新材料産品标準制訂和與下遊行業設計規範的銜接配套,建立海洋材料服役環境适應性、應用積累、安全設計數據系統和服役評價體系。

(六)推動海洋漁業安全高效化

加強現代海水增養殖技術開發轉化。重點突破先進育種技術,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海水養殖優良品種。發展動物蛋白替代技術,開發環境友好和無抗型配合飼料。推廣應用智能化、生态化、高循環率的工廠化循環水養殖設備,提升陸基工廠化養殖的綠色高效水平。推進海水農業新品種開發與轉化應用,推廣農漁複合、漁光互補、漁遊一體技術,推動灘塗和池塘養殖向集約高效、節能減排轉型。開發離岸深水養殖智能化、機械化裝備和技術,示範推廣海洋牧場建設的設施與技術,發展安全高效、環境友好型的生态養殖模式,推進以海洋增養殖為基礎的一、二、三産業融合。

發展負責任海洋漁業技術。開發近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與修複技術,推廣應用近海漁業資源友好型捕撈設備和技術。開發衛星遙感遠洋漁業海洋環境和大範圍海域組網監測技術,構建精準漁情分析與預報技術體系,建立遠洋捕撈生産綜合服務管理系統,實現遠洋漁情精準預報。發展和應用負責任遠洋漁業技術與裝備,大幅提升遠洋漁業捕撈、船載加工一體化裝備水平,開發高附加值系列産品。

提升海洋水産品精深加工和安全控制技術。重點發展水産品分類加工、綜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技術,将全魚利用率提高至75%以上。開發海洋漁業生産流通過程監控、儲運與海上一線保鮮、水産品安全追溯等技術,發展互聯網+冷鍊物流配送智能化服務系統,大幅提升漁業資源高值化和清潔加工能力。

(七)推動海洋服務業多元化

推進信息技術在海洋領域的創新應用。發揮新一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優勢,促使新一代移動通信、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和網絡空間安全等關鍵信息技術轉化,構建集現場感知、傳輸、分析、模型于一體的多種服務功能的示範系統和産品,在海洋觀測監測、海洋生态保護、海洋保護區建設、海洋重大工程後評估、海洋應急響應與防災減災、海洋維權執法、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等領域示範應用。充分利用互聯網、智能終端、新媒體等技術,開發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旅遊服務産品,推動海洋旅遊向智慧化方向發展。發展3D集裝箱檢索機、貨物跟蹤系統、綠色的電子集裝箱碼頭及衛星導航系統、先進航标技術,增強物流專業化服務的能力。

加快聚集一批高水平科研機構和海洋科技服務企業。圍繞重點領域突破一批海洋領域關鍵和核心技術,積極突破海洋科技服務産業發展瓶頸,建立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科技咨詢、技術标準、知識産權、投融資等多種類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打造海洋信息技術、海洋人才培訓等服務外包基地。依靠技術創新,推進海洋公共服務業升級,形成市場化的海洋監測、海洋調查、工程環境評估、建設項目選址和測繪、應急救助等服務體系。

加快海洋文化與創意産業發展。推動創意設計産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形成以海洋工程設計、海洋裝備設計為龍頭的海洋創意設計創新體系。加強海洋文化遺産的考古、保護與挖掘技術,扶持一批大型海洋高技術支撐的文化企業。

三、推動科技成果應用,培育生态文明建設新動力

圍繞建設美麗海洋和安全海洋等重大需求,創新集成和推廣應用海洋生态環境保護與治理、海島保護與利用以及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災減災等海洋綜合管理關鍵技術,提供系統化解決方案,形成系列标準和規範,支撐相關重大工程實施。推進海洋環境觀測監測與環境安全保障服務精準化、多樣化,促使技術産品化、市場化。

(一)強化海洋生态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應用

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評估預警新技術業務化應用。重點推廣應用新型有機污染物、微納米顆粒和放射性污染物監測預警,生态風險與生态效應評估,生态修複效果評估技術研究,溢油、綠潮等災害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形成一批标準規範。發展海上危化品洩漏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風險評估、水母監測、在線監測組網、海洋環境風險普查、缺氧區監控、區域海洋污染預測與風險評估和區劃等技術和方法,建立一批面向業務化應用的示範系統。

加強海洋生态環境保護、修複與治理技術應用示範。重點推廣應用珍稀瀕危動物(中華白海豚、斑海豹和綠海龜等)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統(珊瑚礁、海草床和紅樹林等)保護、典型生境修複與生物資源恢複和人工岸段生态化建設、入海污染物和海漂垃圾的綜合治理等技術,建立一批标準和規範。發展海洋生态文明示範區建設評估、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外來物種入侵風險區劃、退化/受損生态系統修複診斷、生态系統服務價值評估等技術,并開展集成示範應用。圍繞“南紅北柳”“藍色海灣”等重大工程的實施,建立配套的技術體系,形成若幹基于海洋生态系統、海陸統籌的修複模式。

加強海洋生态環境保護技術與裝備産業化。集成應用環境在線監測、重要生物毒素和污染生物快速監測、緻病性細菌基因芯片檢測、海上石油平台污水處理裝備等技術和産品,推進環境保護産品市場化應用,形成若幹海洋生态環境監測保護技術的品牌。發展若幹具有專業化和規範化設計、咨詢、施工能力的機構,提高海洋環境治理和生态修複工程服務水平。

專欄3—“藍色海灣”整治工程技術支撐

以提升海灣生态環境質量和生态功能為核心,開展海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相關配套技術的應用示範,加大海洋生态保護與建設效果的評估及動态監測、海洋生态保護與補償機制、退堤還海和清淤疏浚工程、海灣動力環境修複、海岸公園和人造沙質岸線等海岸景觀構建等關鍵技術推廣力度,建立整治工程系列技術标準,為“藍色海灣”工程實施提供技術支撐。

專欄4—“南紅北柳”生态工程技術支撐

按照海洋資源及生态環境的自然屬性和沿海生态區系特點,推廣應用以紅樹林、柽柳為主要代表,包括海草床、蘆葦、堿蓬和鹽沼等的典型生态系統修複技術,建立相應的技術标準體系、規範和示範區,為“南紅北柳”工程項目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撐。

(二)強化海島保護與合理利用技術應用

加強海島保護與利用關鍵技術示範應用。開展島礁植被景觀改造和道路設施綠化等技術集成應用,推進單島與群島旅遊資源保護、空間規劃和合理開發。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等适用性技術,建設海島綜合示範系統,推動海島污水處理和循環利用、島上垃圾處置及海島建設用新材料等技術應用,構建綠色能源、多元集水、生态宜居的科技興島新模式。推廣海島沙灘修複、典型島礁填擴、海島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價值評估等技術。

加強海島生态安全風險評估技術推廣應用。重點開展生态脆弱性評估與綜合調控、典型島礁變遷立體監測和島群綜合開發評估、海島海洋生物多樣性監測與生态安全風險評估等技術的推廣應用,為海島保護和持續利用提供技術支撐。

(三)強化基于生态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技術應用

加強基于生态系統的海洋空間規劃和管理技術示範應用。重點開展海洋空間規劃、海洋功能區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産業發展規劃戰略環境影響評價等技術的應用示範,加強渤海環境容量評估和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模式研究應用,推進海域海岸線資源存量管理和精細化配置、資源性資産評估與賬戶構建、海域使用動态智能化監控、圍填海适宜規模和綜合評估、海洋功能區劃符合性判斷、建設項目用海面積控制标準以及圍填海控制總量測算技術規程、領海基點選劃與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保護區選劃與保護等技術和标準的推廣應用。

加強海洋管控技術的集成應用和示範。重點開展海上開發活動動态監視監測、海島生态環境監視監測、海洋生态紅線區劃管理、典型區域開發集約用海後評估、海域使用權交易決策、海洋經濟監測評估、海島管理信息支撐體系等技術集成應用與示範。推進海洋管理的經濟學工具和方法的轉化與應用。開展基于特定生境、物種和技術裝備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管理等技術轉化與應用示範,提升海洋綜合管控能力。

專欄5—“生态島礁”工程技術支撐推廣應用先進适用技術,保障“生态島礁”工程的順利實施。強化海島生态保護與修複技術應用示範,開展受損島體、植被、岸線、沙灘及周邊海域等修複,進行海島珍稀瀕危動植物生境調查和保育,改進海島及周邊海域生态系統的服務功能。開展科技支撐類生态島礁建設,提升實驗室和監測能力,推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污水處理和循環利用等技術試驗與示範。支撐領海基點海島保護工程實施,開展南沙島礁生态保護區構建技術研究與示範等,基本形成可推廣、可複制的生态島礁建設技術和标準體系。

(四)強化海洋環境保障服務技術應用

推動海洋環境保障服務技術的業務化。研發新型海洋機動性觀測技術和觀測平台,完善全球及重點海域中國近海的高分辨率自主海洋數值模式,推動多圈層和多要素耦合、數值釋用、災害風險評估、災害影響評估等技術的研發應用。針對海洋信息獲取、傳輸、處理、應用、安全等海洋信息技術方向,建立海洋信息技術标準規範與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海洋大數據中心。拓展海洋環境預報服務至全球範圍,全球數值預報産品分辨率優于10公裡;近海數值預報産品分辨率優于4公裡;初步實現極地綜合觀測、預報和保障示範服務,強化遙感技術、信息技術等在極端環境和兩洋一海監(觀)測等領域的推廣與應用。拓展短期氣候影響預測、海洋環境污染監控預警、近岸水質和生态預報、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輔助決策等技術轉化應用。加強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分析預測和影響評價,推進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推動海洋環境保障服務産品的市場化。以市場為導向研發滿足各類海洋産業和生活活動的保障産品和決策支持系統,在涉海重大工程建設、海上交通運輸、海洋油氣與礦産資源開發、海洋捕撈和海水養殖業、濱海旅遊等領域開展應用,大力提升海洋動力環境和生态環境的綜合保障服務水平。

推動海洋衛星服務産品産業化。充分利用國家民用空間基礎設施立項發射的海洋衛星和其他遙感、通訊、導航衛星,建設以“互聯網+”為主導的數據分發共享平台,實現快速、便捷、高效的衛星海洋應用服務,打造多星、多要素數據融合,多分辨、多時效數據結合的衛星海洋應用系統,為海洋經濟發展、防災減災和海上維權等方面提供重要支撐。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衛星海洋産品開發和社會服務,在海洋災害、大洋漁業、海洋環境預報、區域動态監測、工程建設勘察、海洋測繪、海上信息收集與傳輸等領域,着力打造一批衛星海洋應用從業企業,實現衛星海洋應用在公益和商業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專欄6—“智慧海洋”工程建設科技支撐

圍繞“智慧海洋”工程建設的需要,開發轉化一批在線海洋環境監測探測傳感器和關鍵儀器設備,突破組網技術和通訊技術,研制大數據分析和應用模型,形成決策支持系統和平台,全面提升海洋開發與保護管理的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五)強化極地、大洋和海洋維權執法技術應用示範

加強極區極端環境關鍵技術應用示範。重點推進極地環境和資源觀測、探測技術的應用,開展極地耐低溫環境儀器裝備、極區嚴酷環境現場長期觀測系統等關鍵技術裝備應用示範。

加強大洋海洋環境和資源勘探考察技術應用示範。重點發展大洋環境和資源觀測探測技術、深海探測技術、深海礦物資源勘探開發技術,提高大洋科學考察、深海資源探測探采、大洋環境安全保障設備裝備的自給率,構建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深海礦産資源開采技術裝備體系,提升深海生物多樣性調查能力。

加強海上維權執法技術示範應用。開展海上目标監視技術、海上維權執法通信保障技術等技術的示範應用,發展海上目标的遠程、立體探測與類型識别技術,開發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劃界技術體系和決策系統,為維權執法決策提供支撐。

四、構建協同發展模式,形成海洋科技服務新能力

在已有科技興海平台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科技興海公共平台體系建設,豐富類型、提升功能、優化區域布局,引導企業成為海洋技術創新的主體,為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海洋領域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提供公共服務支撐,為區域協同發展提供系統方案。

(一)構建創新成果源頭供給網絡

圍繞原始創新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完善創新基礎條件,優化創新平台布局,構建開放共享的協同創新網絡,為海洋領域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提供公共服務支撐。充分發揮已建海洋科學與技術相關國家級研發基地(平台)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新建一批實驗室和技術中心。進一步建設和完善海洋大型科研設施和生态環境野外觀測台站,建設國家級立體觀(監)測網,建立海洋經濟、海域海島、極地科考、大洋考察等海洋大數據庫,建設國家級海洋天然化合物、藥源種質、深海微生物等資源樣品庫,建立海洋生物醫藥和制品、高端海洋裝備、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等産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海洋數字圖書科技文獻資源服務平台建設,促進資源共享與服務。

(二)打造海洋産業集聚創新平台

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範城市建設,建立協同創新的機制和模式,推動重點産業延伸鍊條、擴大規模,提高核心競争力,推進産業鍊協同創新和産業孵化集聚創新,顯著增強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海洋産業自主創新能力。優化科技興海産業示範基地和園區的布局,強化基地園區轉化、孵化、生産、交易、培訓、服務等功能,培育産業龍頭企業,孵化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提升基地園區海洋高技術産業化規模和産業聚集度。引導具有海洋資源和空間優勢地區的基地和園區,主動承接特色産業轉移,重點發展低碳環保、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海洋産業,帶動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扶持建設一批技術優勢明顯、産業鍊完善、龍頭企業主導、輻射帶動作用強的現代海洋服務業産業示範園區(基地)。

(三)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優化鼓勵企業從事技術創新的政策體系,引導和支持政策、技術、資金、人才、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加快創新型企業建設,支持海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以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為重點,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涉海研發機構或技術轉移機構,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應用與推廣、标準研究與制定等。建立一批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産學研合作、相關社會組織參與的海洋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加強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為聯盟成員企業提供訂單式研發服務。

(四)全面提升科技興海服務能力

加快建設海洋技術中試平台、海上試驗場和海洋儀器裝備定型平台、海洋能公共服務平台等,在南海建設生态島礁工程試驗平台,建立海洋科技成果技術狀态的測試和評價體系。構建海洋産業技術交易市場,推進技術交易網絡平台建設,探索設立成果轉化和産業化評估體系和激勵機制,為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提供保障。大力實施标準化戰略,提升海洋計量、檢驗檢測平台的能力,加強“标準先行”在海洋産業發展中的引導和支持作用。推進海洋能标準制定,逐步建立我國海洋能發電裝置的檢測認證體系。優化協同創新管理服務平台,依托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平台等信息技術手段,重點提升海洋信息資源融合集成、挖掘分析和應用服務技術水平,完善科技興海信息服務平台,提高面向社會公衆服務能力。

五、加強國際合作交流,開拓開放共享發展新局面

以發達海洋國家和沿線國家為重點,探索引進來與走出去并重的海洋産業國際合作新機制,推動我國海洋産業鍊全球網絡布局和創新發展。

(一)加速海洋高新技術引進與融合

加快海洋高新技術成果和人才引進步伐,鼓勵國内企業收購和引進國外海洋高新技術企業、相關成果及人才,盡快在國内形成相應的産業鍊,提高我國海洋産業的科技水平和國際競争力。加大科技投入、技術引進和人才培養,吸引國際先進的企業和技術進駐科技興海産業示範基地等,壯大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規模,培育和發展新業态。

(二)推動優勢海洋産業走出去

以科技興海産業示範基地和海洋高技術産業基地為依托,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集成,推動與東南亞、南亞、西亞、北非等沿線國家藍色經濟合作,以及與東非、南歐等國家的海洋産業合作。引導優秀企業到國外推進高技術成果開發、交流與産業化示範,建設雙邊特色産業國際合作園區,加強海洋生物、海洋船舶、海工裝備和海水淡化等産業的國際産能合作。盡快在非洲、南美、南太和印度洋等區域建立服務于遠洋漁業的基地,加強與東南亞和印度洋地區的綠色、高效海水養殖技術和産業的合作。

(三)加強聯合研發平台建設和國際标準制定

進一步推進與發達海洋國家、沿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環印聯盟等多雙邊國際合作,加強駐外協調和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推動簽署和落實政府間海洋産業合作協議,加強聯合研發平台和技術轉移中心建設,構建海洋産業的全球創新網絡。推進國際或區域标準的研制,與有關國家和組織共同開展海洋觀測、礦産資源勘探、海洋生物制品、海水綜合利用、海洋高端裝備、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國際标準研制、比對和互認,實現雙邊互認人員資質、産品标準、認證認可結果等。鼓勵國内擁有相關技術和國際合作基礎的涉海企事業單位,開展與沿線重點國家的标準化互利合作。

六、創新管理體制機制,營造統籌協調發展新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協同推進機制

國家海洋局、科學技術部會同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宏觀指導、制度建設和監測評估,建立統籌謀劃、系統部署、協調推進的長效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動科技興海規劃實施。各級沿海地方政府要發揮服務和指導職能,把科技興海工作作為重點工作進行部署,進一步建立健全科技興海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優化政府引導産業聚集方式,由招商引資向引資、引智、引技并舉轉變,促進各類資源要素向優先發展領域和技術集中,探索協同新模式,培育發展新動能。各涉海科研院所、高校、企業要以提升自主創新和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為中心,着力建立海洋領域創新鍊、産業鍊、應用鍊之間多種形式的緊密合作機制。

(二)改進政策環境,提升創新服務水平

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信息發布、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制度,鼓勵發展海洋技術交易中心等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和新型服務企業,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評價和技術轉讓機制,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功率。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機制,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強化知識産權運用和管理。在不洩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向社會公布海洋科技成果和相關知識産權信息,提供海洋科技成果信息查詢、篩選等公益服務。圍繞“深水、綠色、安全”等重點領域,以需求為導向發布一批符合海洋産業轉型升級方向、投資規模與産業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引導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技術轉移機構、創業投資機構以及國家級科研平台(基地)等,将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技數據文獻、科技成果、創投資金等向創新創業者開放。

(三)創新支持模式,增強多元投入力度

充分利用财政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等各方面資金渠道,健全多元投入機制,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向科技興海。鼓勵沿海各級政府創新金融服務方式,積極開發适合海洋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的金融産品,綜合運用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股權投資、融資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産業創新,支持企業開展重大産業關鍵共性技術、裝備和标準的研發攻關。發揮财政資金引導作用和科技中介機構的成果篩選、市場化評估、融資服務、成果推介等作用,鼓勵涉海企業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科技成果産業化路徑,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聚焦海洋領域低碳、綠色、循環的技術,構建技術、資本、市場、産業相融合的科技金融結合新模式,覆蓋綠色技術轉移轉化的全鍊條。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基金,建立海洋高技術産品政府首購制度等,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業創新及成果轉化。探索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涉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與建設。

(四)強化人才支撐,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建立“鼓勵創新、包容失敗、分類評價”的海洋創新創業人才評價體系,健全海洋科技工作者的培養、考核、選拔及獎勵等機制,加強與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關聯度,突出市場評價和績效獎勵,實現技術轉移人才價值與轉移轉化的績效相匹配,研究制定海洋科技工作者離崗創業管理辦法。建立“以人為本”的海洋創新創業人才管理和流動制度,造就一批世界水平海洋科技領軍人才、工程師和業務化團隊,支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面向全球招聘人才,鼓勵大型企業和科技興海基地設置院士專家工作站。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通過設立博士後流動站等形式,支持創業型人才的發展,在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制定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緊缺人才目錄,完善高端創新人才和産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強海洋技術學院建設和職業教育發展,大規模培養高級技師、技術工人等高技能型人才,建立海洋工程師聯盟,強化海洋産業技術、經營管理、商業運作等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大批勇于創新、敢于探索、具有戰略眼光的涉海企業家,建設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海洋職業經理人隊伍。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聯合培養涉海的國際化技術轉移人才。

(五)深化軍民融合,促進兼容同步發展

建立健全科技興海軍民融合協同創新機制,推動海洋領域軍民平行支持、交叉支持、聯合支持及供需信息共享,建立軍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務一體化設計機制,構建共用技術項目聯合論證、實施模式,建立産學研相結合的軍民科技創新體系。統籌海洋領域軍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軍民科研、轉化平台整合開放和共享服務,充分發揮涉海軍工企業優勢,引導優勢海洋企業進入國防生産、配套和服務領域,推動共建一批共管共用的技術研發與轉化平台,促進海洋領域軍民兩用技術産業化,逐步構建跨區域、跨行業的戰略性新興産業軍民融合創新鍊和産業鍊。積極開展海洋領域軍民通用标準制定和整合,推動軍民标準雙向轉化,促進軍民标準體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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