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蘇發改規發[2010]2号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産業技術進步,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增強産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強和規範本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管理,根據《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第54号令),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江蘇省工程實驗室,是指為提高本省産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争力,開發關鍵技術裝備,強化對國家、省重點工程和項目的技術支撐,依托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設立的研究開發平台。
第三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主要任務:開展重點産業核心技術攻關和關鍵工藝試驗研究,研制重大裝備樣機及其關鍵部件,開展産業技術标準的研究,培養工程技術創新人才,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為行業、企業提供技術服務。
第四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建設原則:
(一)堅持關鍵技術供給方向,為重大工程建設和重點産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堅持高水平、專業化,具有顯著的專業技術特色、突出的産業技術優勢和高水平的創新團隊;
(三)堅持政府引導,整合創新資源,面向市場;
(四)堅持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具有行業特點和競争力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
第五條
在江蘇省工程實驗室項目建設中,省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
(一)發布工程實驗室重點建設領域,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建設和發展;
(二)受理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申請,組織有關方面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三)對符合條件的江蘇省工程實驗室予以批複。
第六條
在江蘇省工程實驗室項目建設中,省相關部門、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為“申報部門”)主要負責:
(一) 組織本地區或所屬單位按要求申報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
(二) 對有關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三) 對江蘇省工程實驗室運行進行管理,組織開展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驗收和運行評價等工作。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主要負責:
(一)按照有關批準文件要求,落實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的人員、設備、場地等相關支撐條件,籌措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經費,保障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順利建設;
(二)按照有關批準文件要求,完成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建設任務;
(三)按照有關要求,向省發展改革委及申報部門報送項目建設及運行情況。
第八條
申請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 申請單位應具有從事相關領域研發的創新團隊,具有在相
應行業領域工程化研發的帶頭人,帶頭人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或工程化科研團隊領軍人才;
(二) 申請單位應具有相關先進的研發試驗設施,擁有一批能夠帶動産業發展的高水平研發成果和技術儲備;
(三) 申請建設的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定位明确、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标合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規範;
(四)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要求。
第九條
申報部門對有關申報材料及建設進行初步審查後,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申請報告及附件材料,省發展改革委在組織評審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江蘇省工程實驗室項目進行批準建設。
第十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完成後,建設單位可向申報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省發展改革委可委托申報部門按相關規定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實行運行情況年報制度。建設單位應于每年12月底之前将年度運行總結報告上報負責申報部門,年度報告主要包括科研基礎設施與條件運行情況、人才隊伍建設情況、技術研發和轉移的重大進展情況以及其它相關情況和建議等,申報部門審查、彙總後,于次年1月底之前上報省發展改革委。
第十二條
省發展改革委定期組織各申報部門開展省級工程實驗室評價工作,必要時,将委托有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定期對江蘇省工程實驗室運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公布評價結果。
第十三條
評價的主要内容:完成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相關研發工作的情況;獲得自主知識産權技術成果以及對産業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研發試驗設施建設和利用情況;産學研合作以及人才隊伍建設情況;建設單位對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的保障作用;批準文件中明确的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名稱、建設單位、建設内容等如發生變化,需由申報部門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核批準。
第十五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和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的,視情節輕重做出責令其限期整改或撤消命名的處理:
(一)擅自改變項目建設目标、規模、主要内容;
(二)有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環境等問題,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較壞社會影響;
(三)有重大弄虛作假、僞造或瞞報行為;
(四)出現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情況。
第十六條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統一命名為“江蘇省XXX工程實驗室”。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附件一: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封面格式
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
項目名稱:江蘇省XXX工程實驗室
建設單位:
申報部門:
申報時間
附件二:江蘇省工程實驗室建設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大綱
一、 項目摘要
二、項目建設的依據、背景與意義
三、技術發展與應用前景分析
1、國内外技術狀況與發展趨勢預測分析
2、技術發展的比較(包括本單位技術水平優勢和劣勢、關鍵技術突破點)
四、重點領域、目标與任務
1、重點領域
2、近期和中期目标
3、主要功能與任務
五、組織機構、管理與運行機制
1、建設單位概況
2、省級工程實驗室的機構設置與職責
3、主要技術帶頭人、管理人員概況及技術團隊情況
4、運行和管理機制
六、建設方案
1、建設規模
2、建設内容(包括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建設周期
4、建設地點
七、節能及環境影響
1、節能分析
2、環境影響評價
八、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方案
1、項目總投資估算
2、項目資金籌措方案及其落實情況
九、項目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
1、初步經濟效益分析
2、社會效益分析
十、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十一、相關文件所要求的附件、附圖、附表
十二、建設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手機、傳真